
胡艳香,女,湖南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兼任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参编教材《经济法》1部,公开发表论文《严格责任与过错泽任之关系论》《论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法律地位》《罗马法上的债与民事责任制度》《银行混业经营法律制度理性透视》等十余篇。作为主要研究成员参与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国际化视野下最后贷款人制度研究》。主持2009年省社科规划办课题:《现代侵权法中的危险责任研究》,主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长株潭城市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擅长领域和课程方向:
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小微企业股权架构,
企业并购基础知识及重点,
董事会规范运作有关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