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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财务假设的理论
2014-12-08  浏览:20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理财主体地位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U)改革开放以 前,企业不是独立的理财卞体,闰家是企此的璀财主体;(2) 70年代末至80年 代末,国有企业的理财主体具有双重性,即国家和命业均町能是企业的理财主 体t (3) 30年代末至卯年代末,随者企业改单的不商推进,一部分企业完全窣 握了理财的自主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財主体.衍仍有一部分企业属于双重理 财主体。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财权逐渐回归企处,所有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均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主体;而一部分不能实行完全竞争的行业的国 有企业,其琿財主体的K重身份可能会长期存在&但这种特沬情况的存在,并不 否认理财主体假设的成立。

理财主体假设为IE确建立财务管理目标,科学划分权责关系奠定了理沦基

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指理财的主体是持续存在并且能执行其 预计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餘非有相反的i£明,否则,将认为每一个理財主体都会无限期地经营下去„它明确了财务赀理工作的时间范围。

在设定企业作为理财主体以后,就面临一个问®,这个企业能存在多久。企 业珂能是持续经营的,也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变更甚至终止营业。在不同的 条件下> 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原则和財务管瑾方法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绝大多数企 並都_持续经营下去,破产、濟算的毕竞是少数,EP使可能发生破产,也难以预 计发生的时间。因此,在财务管理I:,除非有证据表明企业将破产、关闭,否 卿>都假定企业在可以闸见的将来持续经昔下去。

显然,持续经营虽然是一种假设,但在正常情况下,却是財务管琿人员惟,町选择的办法,因而,为財务管理人员广泛接受,成为一项公认的假设。因为在 任何一个时点上*企业的前彔只有两种可能:持续经昔和停业淸算,非此即彼, 没有第三种可能。在正常情况下,当企业进行筠资、投资和分配时,假定企业持续经营是完全合理的,推测企业破产反而有悖情理。因为只有在持续经营的悄况 下,企业的投资在未来产生效益才有意义卜企业才会根据其財务状况和对未来现 金流里的预测、业务发烟的要求安排其借款的期限,如果役有持续经营假设,这一切都无从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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